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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四章 与ARM的进一步合作(1 / 2)

萨克斯比两天后,就到了安阳。

和他前后脚抵达的,还有从英吉利赶过来的公司总裁克里斯·库里。

单从这一点上,就能看出来ar对于这次会面的重视程度了。

陈哲这次倒是没有偷懒,亲自和赵敬去机场接了两次,算得上是相当有诚意了。

第二天,双方就开诚布公的展开了正式的交涉。

没有出乎陈哲的意料之外,萨克斯比开门见山提到的,就是那个哈佛体系的结构应用。

毕竟,这个体系结构的出现,对于ar来说,无异于是具备划时代意义的。

为什么这么说呢?

这个就要需要从什么是哈佛体系结构说起了。

哈佛结构相较于之前ar一直采用的冯诺依曼结构,在设计思路上是完全不同的。

前者是通过2组独立的总线,来对接指令和数据,后者则只需要1组,采用的是分时获取指令和数据。

什么意思呢,举个例子吧:

比如一间馒头房,需要的原材料就是面粉和水,分别对应指令和数据。

那么哈佛结构就是在这个房间的设计上,专门开了两个门,一个送面粉,一个送水;

而冯诺依曼结构,则是只开一个门,面粉和水都走这一个门,为了不让二者撞在一起,就采用了分时的设计,也就是先送一次面粉,再送一次水,然后再送一次面粉……这样循环往复。

所以,显而易见,前者的优势在于高效率、安全可靠,劣势就在于高成本。

而后者则和它恰恰相反。

至于说到这两种结构孰优孰劣,那是分不清的,也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。

因为各自应用的领域不同。

萨克斯比和库里所看重的,也正是这种应用领域上的不同。

毕竟,冯诺依曼结构,现在的适用领域还比较窄,母公司的电脑也仅限于基础教育领域,苹果的智能终端已经偃旗息鼓了,德仪和诺基亚还在路上。

如果有了哈佛结构,那就完全可以直接扩展到pc端、服务器、家用电器、单片机等嵌入式系统里。

甚至还可以把二者混合应用在一起,那适用的领域也就更广泛了。

毕竟,相对于英特尔和ad,ar的微处理器芯片,在低功耗、高性能方面的优势,绝对是显而易见的。

这,也是他们来见陈哲的主要目的……

陈哲对此当然也是心知肚明的。

所以,也没有绕弯子,而是一句话就亮出了自己的鲜明态度,“我这边完全没有问题,就是不知道公司里对这次的合作,所持的是什么样的打算了。”

没有问题,就是说不存在什么专利权方面的模糊不清。

所谓的看法,那指的就是条件了。

条件就是需要付出的代价,而代价的高低同时也和诚意息息相关。

这就需要ar公司,去如何把握好里面的分寸和尺度了。

萨克斯比看了库里一眼,还是决定没必要耍花招,他这么久才过来,当然也是为了做好功课的,而最关键的,就是了解陈哲的做事风格以及个人喜好。

所以,他半是提醒,半是苦笑的说了句,“ar现在的经营情况我就不多介绍了,作为大股东,陈先生也能看到公司的财报。

“关于这个,我前段时间和矩阵科技的陈总也聊过,所以,说心里话,ar现在对于哈佛结构的迫切,就摆在这儿呢,怎么合作,好像选择权还得以陈先生的意见为主。”

这就是玩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呗?

陈哲心里好笑的看了他一眼。

意思人家表达的也很明白,四维公司和矩阵科技都是你陈家说了算,而加在一起,实际上已经占据了ar公司57%的股份。

公司都是你家的了,还需要谈什么条件?

总不能继续增加你的占股比吧?

就算你们愿意,ar公司上下也愿意,那也得让唐宁街愿意吧?